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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营业执照年检

  • 编辑: xiangheng 发表时间:2021-04-29 10:51

  1、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、《营业执照》分为正本和副本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正本应置于住所醒目位置。

  2、企业变更登记事项,应当及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;变更登记事项涉及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或《营业执照》载明事项的,换发新照。未经核准变更登记,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。

  3、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,登记机关对企业进行年度检验。同时在营业执照正、副本上加贴年检标记。

  4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营业执照。不得在营业执照上粘贴除年检标记以外的任何东西。

  5、企业因办理有关报批、备案手续或其他原因需向有关部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,必须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报告,经登记机关批准后方可复印,并在营业执照复印件上加盖登记机关专用章,否则该复印件无效。

  6、《营业执照》正本或副本发生遗失或损毁的,应马上在报刊上登载有关启事,声明所遗失或损毁的营业执照作废。企业必须凭营业执照的遗失启事,并填写《企业营业执照遗失补办申请表》后,方能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新照。

  7、伪造、涂改、出租、出借、转让营业执照的,由登记机关处3万元以上罚款;企业企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吊销营业执照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  8、未将营业执照正本置于企业住所醒目位置的,由登记机关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。

  9、企业不得自行复印营业执照,凡未经登记机关许可擅自复印的,一经发现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。

  年检范围

  凡当年12月31日前经工商局核发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,均须参加年检。

  年检时间

  年检起止日期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。登记主管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,对企业上一年度的情况进行检查。

  主要内容

  (一) 企业登记事项实行和变动情况。

  (二) 股东或者出资人的出资或提供合作条件的情况。

  (三) 企业对外投资情况。

  处罚

  (二) 对6月30日前未申报年检企业处于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,补办年检手续。

  (三) 对限期内未申报年检的企业,工商部门依法吊销企业的营业执照。

  A、B级企业和不予通过年检企业的划分

  (一) A级企业表示在上年度内企业较好地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规,提交年检资料合格,在营业执照正本边栏内左下角处贴上本年度带有"A"的年检标识。

  (二) B级企业表示有虚报注册资金、抽逃出资、提供虚假证明文件、超出经营范围、出租、出借营业执照等等行为,在营业执照正本边栏内左下角处贴上带有"B"的年检标识。

  (三) 不予通过年检企业,表示有B级企业严重行为或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行为,对不予通过年检企业将限期整改或吊销营业执照。

  年检所需资料

  企业

  1、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);

  2、企业年检报告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,法定代表人签名,加盖本单位印章);

  3、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
  4、营业执照副本;

  5、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,相关许可证(副本)、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;

  6、部分企业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。股份有限企业,一人有限责任企业,从事金融、证券、期货的企业,外商投资的企业,分期交付注册资本在2008年全额缴齐的企业,以及最近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、虚假出资、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企业,须提交审计报告;其他企业可不提交审计报告,但要提交2008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;

  7、设立分企业的,提交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注: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,经办人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名。

  非企业企业法人

  1、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);

  2、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,法定代表人签名,加盖本单位印章);

  3、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
  4、营业执照副本;

  5、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,相关许可证(副本)、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;

  6、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(加盖本单位印章);

  7、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,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注: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,经办人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名。

  分支机构

  1、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);

  2、年检报告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,负责人签名,加盖本单位印章);

  3、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
  4、营业执照副本;

  5、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,相关许可证(副本)、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;

  6、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、其他经营单位隶属机构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。注: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,经办人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名。

  合伙企业

  1、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);

  2、年检报告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,实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);

  3、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
  4、营业执照副本;

  5、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,相关许可证(副本)、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;

  6、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,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注: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,经办人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名。

  个人独资企业

  1、网上年检预审通过通知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);

  2、年检报告书(预审通过后从网上下载打印、投资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);

  3、企业年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

  4、营业执照副本;

  5、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,相关许可证(副本)、批准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;

  6、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,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注:各种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印章,经办人标注“与原件一致”并签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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